随着建中工三大国有商业银行陆续推进股份制改革,在海内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成型于特殊历史时期下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正面临市场化原则下的战略转型。
有专家提出,AMC的转型方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为利益相关方之间能否协商一致。虽然迄今未有确切说法,但却并不影响AMC转型的步伐。2006年开始,AMC已在江苏境内寻求并尝试战略转型突破。
江苏银监局权威人士表示,江苏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最早完成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资产任务的省份之一,“目前除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还有少量未完成处置任务,其他三家有人力、有精力进行战略转型的尝试”。
信达试水承销发行
“今年4月26日在上海证交所上市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就是由信达资产管理担任的主承销商与上市保荐人”,江苏银监局一位官员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信达试水企业上市推荐及股票承销源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下称信达南京)对连云港港务局的债权关系。
信达南京于1999年接收了原建设银行对连云港港务局的债权,当时的债权总额为2.9535亿元。当年,连云港港务局累计亏损额达10亿元,且对外负债居高不下。资料显示,连云港港务局在2000年的总负债高达26.3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4%。
江苏银监局人士介绍,连云港港务局债务规模膨胀系历史原因造成。“在对其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调研分析之后,信达南京与连云港市政府、连云港港务局达成了一致意见,先后三次减免债务累计达2亿元左右。”
之后,信达南京与连云港港务局所属部分港口共同组建以上市为目标的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并在2006年增资4600万股,持股比例为25.5%。期间,信达担任连云港港口股份公司股份制改造的财务顾问。
作为上市保荐人与主承销商,信达负责对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资产重组与改制,进行上市辅导,承销股票发行,推动股份公司上市融资。连云港(601008)于2007年4月26日在A股市场成功上市。
江苏银监局非银处人士谈及信达推荐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例时说,“信达并没有止步于与连云港港务局的债权债务关系,借连云港港口成功上市的契机,信达与连云港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在港口建设、港口物流、城市建设与开发、投资银行与咨询服务等方面与连云港市进行战略合作”。
正是利用了自身投融资业务功能、专业优势及其他金融服务手段,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在短短7年中,完成了从与连云港港务局的“债权债务关系”到与连云港市的“战略合作关系”的嬗变。
华融做大融资租赁
与信达不同的是,华融的业务转型集中在做大金融租赁业务。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人士透露,该公司去年在江浙连续动作。“去年5月,华融在浙江完成了浙江金融租赁公司的重组工作。同期,华融南京办事处(下称华融南京)在江苏连续接洽了三笔融资租赁业务,并于去年年底投放到位,涉及资金达8800万元。”
据悉,华融南京在江苏的三笔业务分别涉及江苏群发化工有限公司、苏州江南橡胶有限公司和南京名爵实业公司。其中与江苏群发化工有限公司达成的融资租赁协议就是为了帮助其扩大生产规模和调整产品结构,增加涤纶帘子布生产,投入3000T/A涤纶帘子布扩产的技改项目。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总经理吴远怀介绍,当时做江苏群发化工有限公司的项目着实费了番周折。“当时华融推荐江苏群发化工有限公司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融通资金,并多次与华融公司控股的原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现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共赴该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租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最终,华融南京办事处把江苏群发化工有限公司已购进原价为2198.04万元的直捻机以2100万元价款转让给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再将该设备租赁给江苏群发化工有限公司使用。”
为防范风险,该项目还由扬州化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群发化工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江苏新天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吴远怀表示,目前融资租赁业务是华融重点发展的一块,但是华融并不止于对融资租赁的尝试。“在总部的统一战略安排和平台下,担保、证券等投资业务都可以有计划的选择性尝试。”
消息人士称,华融正加紧研究转型后各地分支机构的商业化运作模式,并积极在债转股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托管模式等方面寻求新的突破。
东方参与银行区域重组
去年11月23日,由江苏省政府推动,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下称东方南京)以资本金出资3.6亿元认购了江苏银行3亿股份,并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入股江苏银行,成为江苏银行第五大股东。
这不仅是国内首家入股商业银行的资产管理公司,对江苏银行来说也是迎来了唯一一家具有外省投资人身份的股东。
江苏银监局人士指出,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出资并不是能简单视作机构之间的战略入股。“对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而言,与江苏银行的结合是他在向金融控股集团公司转型的过程中,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过程。这对国有资产的商业化运作、资产管理公司的成功转型都有着积极意义。”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总经理李泽平透露,东方入股江苏银行的同时双方也达成并签署了长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今年5月11日我们和江苏银行就其约25亿不良资产达成合作经营处置框架协议,目前已展开前期尽职调查工作”。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从当前资产管理公司各个重要的利益相关方来看,其改革和业务转型需要集财政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四者之力,协商一致得出思路。“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改革必须按照商业化运作的原则进行。”
郭田勇认为,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日趋活跃和交易主体的增加,资产管理公司转型经营投行业务有一定优势,“资产管理公司布点广泛,且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积累的丰富的经验”。不过他也指出,在监管思路还未明朗的现状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方向也不排除有实行“一家一策”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