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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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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严查商品房销售“猫腻”行为
    2007年07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李和裕

      

      商品房销售均价全国居首的深圳,开始在商品房销售具体环节“动刀”。继本月正式启动13个部门联合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后,深圳市国土、工商和物价管理部门近日又发出通知,对内部认购、办理VIP卡等销售“猫腻”行为明确说不。

      根据通知,深圳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前,禁止内部认购、内部认筹、内部登记、办理VIP卡等行为,禁止发布项目销售广告,禁止收取任何预定性质款项;而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在10日内,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销售,不得囤积房源、捂盘惜售。另外,在深圳市国土房产局房源公示系统中显示待售的房源,开发商不得无故拒售。

      通知还要求,商品房项目必须明码标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后开始售房时,必须在售楼处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商品房价目表,并在深圳市国土房产局房源公示系统中明示价格。房地产经纪机构则不得代理销售尚未办理房地产证的二手房及其他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以杜绝“炒楼花”行为。

      自日前深圳宣布联合市国土、规划、工商、地税、银监、发改、贸工、监察、财政、审计、国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房屋租赁共13个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后,坚决打击哄抬房价便成为深圳调控楼市的重中之重。而整治行动从本月开始将一直持续至明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