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e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董事王雨,委托黄小红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董事吴艳鹏,委托黄小红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董事张春云,委托张瑞萍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红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向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查燕云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组后,主营业务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不再生产经营圆珠笔、涂料及旅游饮食服务等产业,向房地产过渡。由于房地产项目从开发到销售有较长的经营周期,在转型期间,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营业收入毛利率37.38%,比去年同期25.65%,增长11.73%。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范围发生变化,笔业、涂料等业务从公司剥离。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半年净利润-1573.02万元,比去年同期-867.18万元,增加亏损705.84万元。
主要原因:一是产业结构调整,处置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造成投资损失603.87万元;二是房地产项目主要为前期尾盘销售,在报告期没有新项目结算收入。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07年1月29日,公司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07)沪一中民四(商)初字第6号],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诉本公司借款纠纷案已开庭审理,高新投资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支付拖欠款项700万元人民币、赔偿因迟延付款造成原告的经济损失4978711.38元人民币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法院开庭审理,尚未作出判决;
原告周斌等人就公司原控股股东汉骐集团有限公司于2000年至2003年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要求法院判决公司赔偿证券投资损失,法院受理后,已开庭审理,尚未作出判决。
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报告期内仍处于法院审理之中,公司位于上海东方路2981号、3601号房产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详见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2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大股东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海投资")将所获转增股份保留,上海久昌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海港兴嘉物贸有限公司、上海信融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豫园(集团)有限公司将所获全部转增股份送给流通股东, 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将每10股所获转增2.5股中的2.3股送给流通股股东,加上流通股股东自身获得的转增股份,流通股股本将增加29,165,610股。以转增股本后支付对价前的股本作为基数计算,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相当于"送股模型"下每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3.02股股份的对价。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狮公司")90%股权按照基于评估值协商确定的价格14400万元出售给深圳市尔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泰公司");此外,由本公司受让沿海投资全资子公司沿海绿色家园发展(鞍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公司")的全部股权,该股权资产评估值为11,129.26万元,转让价款为5,600万元。该转让价款与评估值之间的差额5,529.26万元,沿海投资作为本次股改对价, 按流通股东目前持股比例计算,流通股东相当于每10股获得了2.66股。综上所述,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5.68股对价。2006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7年3月1日为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票复牌日。
2、2007年1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王红梅、王雨、黄小红、吴艳鹏、张瑞萍、张春云为公司董事,选举徐立坚、张朝新、梁建忠为公司独立董事。选举雷凌燕、郑懿为公司监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红梅女士为公司董事长,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雷凌燕为公司监事长。自此公司顺利完成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3、(1)根据2006年8月11日公司与沿海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沿海投资向公司转让鞍山公司100%股权。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鄂众联评报字〔2006〕第049号《资产评估报告》,鞍山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1,129.26万元。 双方同意,公司应向沿海投资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600万元。截止2007年1月25日公司已全额收到尔泰投资支付的收购款人民币14400万元,红狮公司90%股权已经过户至尔泰投资,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的备案手续。(2)根据2006年8月11日、2006年12月25日公司与尔泰公司分别签订资产及债务重组协议及其补充,公司向尔泰公司转让其持有红狮公司90%的股权及其相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和权益,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4400万元。公司于2006年12月28日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之前公司拟实施的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证监公司字[2006]294号)。截止2007年1月25日公司已全额收到尔泰投资支付的收购款人民币14400万元,红狮公司90%股权已经过户至尔泰投资,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的备案手续。公司与尔泰公司签订的上述《资产及债务重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4、2007年2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的议案,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经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于2007年6月15日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丰华”变更为“丰华股份”,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股票代码不变。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红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向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查燕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红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向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查燕云
合并利润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红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向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查燕云
母公司利润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