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持“长春华翔消声器”
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解决原长春轿车消声器厂(以下称“长消厂”)改制成本缺口资金,依据吉国资发改革[2007]76号《关于调整长春轿车消声器厂经营管理者奖励的批复意见》,原“长消厂”经营管理者将其持有的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长春华翔消声器”)10.34%的股份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格共计7,712,551元人民币。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长春华翔消声器”股份的比例将从79.89%增加到90.23%,并自2007年7月起,按新的持股比例计算收益,这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9日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7-032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的通知:周晓峰先生与其妻张松梅共同投资设立的宁波峰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峰梅公司”)与德国DZZ投资有限责任公司(DZZ BETEILIGUNGS—GMBH)(以下签订简称“德国DZZ”)签定了合资合同,双方共同投资100万美元在浙江象山西周成立中外合资企业———宁波和真汽车电子系统有限公司(简称“合资公司”),其中峰梅公司出资7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70%,德国DZZ出资3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30%。
合资公司主要业务为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和制造,包括车载导航、蓝牙通信、多媒体娱乐、行车电脑和远程诊断等汽车前端电子集成模块业务,公司将与上海大众和上海通用等国内整车厂开展业务合作,提供研发和产品服务。该公司与本公司目前从事的汽车金属及非金属零部件业务完全不同,不会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截止目前,合资公司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