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7月18日,本公司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食品”)就置换和转让本公司持有的非主营资产的事项签订了意向书。
本公司及光明食品原则性意向如下:
1、在履行必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光明食品及标的公司的相关权力机构作出决议)后,光明食品将向本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8%股权、上海东亚集装箱仓储运输有限公司51%股权及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100%股权,本公司将向光明食品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市牛奶集团有限公司15.5%股权、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轮胎有限公司35%股权、上海美优制药有限公司23.43%股权、上海东灵精细化工有限公司46.03%股权,进行等值置换,差额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同时,光明食品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收购所持有的上海荣臣博士蛙(集团)有限公司50%股权和上海一只鼎食品有限公司55.75%股权。
2、股权转让价款在参照经评估并经国资部门确认的上述公司净资产的基础上,由光明食品和本公司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协商确定。
3、意向书为光明食品和本公司就转让上述公司股权达成的原则性意向,本次股权转让的正式协议文本,在获得上述公司净资产评估结果后,由光明食品和本公司协商后另行签订。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35.02%的股权,如本次股权转让得以实施将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履行必要程序,并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