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7月18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人,代表股份18934.01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839.048万股的65.65%,没有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出席,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到会股东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18934.0114万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18934.0114万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18934.0114万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18934.0114万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五、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18934.0114万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六、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18934.0114万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高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18934.0114万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八、审议通过《与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18934.0114万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林、朱恪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