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7月18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4758号之江度假村会议厅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东12家(人),代表股份97,019,52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9.87%;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受托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东6家(人),代表股份20,805,93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6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华强先生主持,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对收购上海信雅达恒诚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20,805,9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就收购上海信雅达恒诚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事项签订补充协议。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晓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所表决的议案均为董事会公告通知事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