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迁安中化
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安中化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1,000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金额:25,000万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25,000万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迁安中化公司向交通银行唐山分行31,000万元借款已于2007年6月28日到期归还。迁安中化公司根据目前资金现状,决定续贷21,000万元。依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07年7月16日和17日分别与交通银行唐山分行签署了15,000万元和6,000万元的《保证合同》,为迁安中化公司续贷的21,0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5,000万元,全部为对迁安中化公司贷款提供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河北省迁安市杨店子镇滨河村
注册资本:54,440万元
法定代表人:范留记
经营范围:炼焦;煤气、煤焦油、初级煤化工产品制造。
迁安中化公司2007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资产为211,639.84万元,负债总额166,875.77万元,净资产44,764.07万元,净利润688.29万元;迁安中化公司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9.68%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迁安中化公司向交通银行唐山分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5,000万元和6000万元,共计21,000万元,担保期限分别为2007年7月16日起至2009年7月15日止和2007年7月17日起至2009年7月16日止 。
四、董事会意见
迁安中化公司为公司持股比例49.68%的子公司。考虑当前焦炭及其化工产品供需趋紧价格趋升的市场状况,为满足迁安中化公司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7年7月18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无逾期担保。子公司迁安中化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宜。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保证合同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迁安中化公司营业执照
5、迁安中化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