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2007年7月18日10:00。
2、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
4、会议召集人: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霍峰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6972.25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9555.9966万股的23.5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司于2007年4月13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份总数已发生了变动,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对公司章程做以下修改:
1、《公司章程》第六条原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357.28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555.9966万元。”
2、《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文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高科技及信息产业、工业、农牧渔业、商业、旅游业的投资经营;公路运输服务业;能源开发;非融资性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修改为“高科技及信息产业、工业、农牧渔业、商业、旅游业的投资经营;公路运输服务业;能源开发;非融资性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
3、《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原文“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艺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通过司法拍卖获得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海南第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6972.25万股股份。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股份3972.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31%,天津市艺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32%。”修改为:
“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艺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通过司法拍卖获得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海南第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6972.25万股股份。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股份3972.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44%,天津市艺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15%。”
4、《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原文“公司发行的股票为普通股,股份总数为24,357.28万股,股本结构为发起人股5,833.0628万股,定向法人股5,527.4255万股,社会公众股12996.7917万股。”修改为“公司发行的股票为普通股,股份总数为29,555.9966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9,555.9966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表决情况:6972.2546万股同意,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叶兰昌、彭建华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