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07年07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分立为“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公司债权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我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我公司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相关权利,公司分立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联系人: 孙婷婷 联系电话: 021-63551975
联系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二路15号7楼 邮编: 200002
特此公告
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