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源税上调对公司影响的公告
2007年07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07-15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源税上调对公司影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的财税[2007]100号文《关于调整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根据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的市场价格以及生产经营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其合理开发利用,自2007年8月1日起,对上述三种矿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进行调整。其中,钨矿石单位税额标准:三等矿山调整为每吨9元;四等矿山调整为每吨8元;五等矿山调整为每吨7元。
公司目前拥有两个钨矿生产企业,其中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不直接从事矿山开采,主要从合作方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钼后的尾矿中回收白钨矿,不承担资源税;公司另一钨矿山福建宁化行洛坑钨矿预计将于2007年8月建成投产,根据公司相关部门测算,由于资源税上调,该矿山预计2007年增加采矿成本约170万元,今后每年增加采矿成本约620万元。因此,此次资源税上调对公司2007年及未来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