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5,567,708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7月26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4月12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2006年7月24日为股权登记日,于2006年7月26日实施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触发条件如下:
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若公司2006年、2007年净资产收益率(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没有达到设定目标(6%和10%),则按当年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0.5股的上限追送相应股份。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关于延长禁售期的承诺
控股股东承诺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将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述期限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有限售条件股份,出售数量占万业企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10%。
2、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三林万业承诺将在公司2006年和2007年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提出分红比例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30%的预案,并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3、关于业绩的承诺
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若公司2006年、2007年净资产收益率(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没有达到设定目标(6%和10%),则按当年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0.5股的上限追送相应股份。
4、关于增持公司流通股股份的声明
为保护流通股股东权益,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24个月内,三林万业有以下增持公司流通股股份的权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适当的时机、适当的价格增持股份,增持后的持股比例不超过三林万业股改前的持股比例56.16%。增持股份购入6个月内,三林万业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2006年末关于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
1、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履行情况: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4,370.37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中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计1,437.04万元,尚余12,933.33万元,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7,647.87万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581.20万元。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6年年末的总股本 447,865,9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送出6,717.99万元,占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的46.75%,高于“分红比例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30%”的承诺。
2、关于业绩的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2006年度净资产收益率6.8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10%,高于股权分置改革中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因此2006年度公司不需履行追送股份的特别承诺。
除上述两项承诺外,其他承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尚未达到履行条件。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东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和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为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该保荐机构出具保荐意见如下:
本保荐机构认为,截止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万业企业的相关股东目前均已严格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作出的承诺;万业企业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5,567,708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7月26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0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