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监会)召开了下半年电力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电监会主席尤权在会上表示,将大力推进发电权交易,扩大发电权交易规模。据相关人士透露,电监会正在拟定发电权交易办法,并将在适当时候向全国铺开发电权交易。
发电权交易是指发电企业将发电指标卖给另一发电企业的行为。目前,我国以江苏、四川等地为试点,开展了发电权交易。电监会一位人士昨日向记者透露,电监会正在根据试点情况,拟定一个发电权交易办法,在时机成熟后将向全国全面铺开,但他未透露铺开发电权交易的具体时间。
据透露,发电权交易包括两种类型:一是“上大压小”,交易对象是即将要关停的小电力机组的发电权;另一种是水电与火电之间的置换。就“上大压小”而言:小电力机组上马时,已经获批若干年、若干电量的发电权。由于节能降耗以及行业升级的需要,小机组被强制关停,但由于小电厂职工较多,若处理不当,关停难度相当大。实行发电权交易,小机组通过把发电量卖给大机组,获得安置职工的费用。而大电厂在人员少数十倍、甚至近百倍的情况下,借助高效的大机组,发相同的电量,其效益更高,对能源和环境的损耗大大降低。
业内人士认为,引入发电权交易,既能解决历时长久的小火电难题;在电力面临过剩情况下,又能提高大电厂机组利用小时数,从而提高电厂效益;同时,它使电力工业结构发生一个较大的变化,有利于我国电力行业升级换代。我国决定,“十一五”期间要加大“关小”步伐,到“十一五”末期,要关掉4000万千瓦小火电。
如果说“上大压小”是特定时期相对集中的特殊交易类型,则“水电火电”置换是长期性的、季节性的交易。为了让火电机组在丰水季节满负荷发电,以免水白白流掉,水电企业可以向火电企业购买发电权。对火电企业来说,它可以停掉机组做检修。由于在获得发电权收益的同时,可以减少燃煤消耗,因而同样可以提高效率。一般来说,水电与火电置换发生在水电资源丰富的省份。
2006年底,我国电力装机总容量已达6亿多千瓦。据预测,2007年,新投产电力机组将达9000万千瓦。电力供需过剩的状况更加突出。专家认为,此时适时推出发电权交易,可以促使低效机组减少运转,高效机组增加利用小时数,从而提高整个电力行业效益。
我国上半年
用电量增长15.9%
⊙本报记者 阮晓琴
电监会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发电量达到1471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9%;全社会用电量15086.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84%,分别超过去年同期增速4个百分点和3个百分点。中国电力工业多年来连续保持快速发展。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发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增长近10倍,已经连续10年位居世界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