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7月22日在厦门市建业路18号阳明楼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六名。公司董事长陈榕生先生、董事蒲晓东先生委托副董事长郭恒达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王晓滨女士委托董事郑玉蕊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涂连东先生、高敬东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林德俊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郭恒达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关于注销杏林烤鳗厂的议案;
鉴于公司现已不再经营烤鳗业务,其相关资产亦已出售盘活,决定注销分公司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杏林烤鳗厂。
三、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贷款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办理,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榕生先生有权签署授权额度内贷款的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在授权期限和授权额度内,本公司单笔融资业务的申请都有效,公司将不再出具针对单笔融资业务申请的董事会决议。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科技 编号:临2007-028号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7月22日在厦门市建业路18号阳明楼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王晓珊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200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0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科技 编号:临2007-029号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监事会于2007年7月19日收到庄凌阳先生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的辞职报告。根据有关规定,监事庄凌阳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监事会时生效。庄凌阳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本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本公司监事会将尽快提名推荐合适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审定。
特此公告。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