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长陈榕生先生、董事蒲晓东先生委托副董事长郭恒达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王晓滨女士委托董事郑玉蕊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涂连东先生、高敬东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林德俊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3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陈榕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玉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清松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厦门地区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由于公司出让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再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86,599,359.45元,比上年同期的-5,962,355.98元(按新会计准则调整后)增加了92,561,715.43 元,主要来源于本公司转让原所持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1.40%股权的投资收益。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以上6.1.1所述本公司收购上海雅华景观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对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2)以上6.1.2所述本公司出售所持有的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1.40%股权事项已经2007年1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经收到转让款,并已完成此次出售的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和本公司收回的上海厦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细见2007年1月10日、1月27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
2007年3月28日,本公司与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国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协议书》,根据该协议约定,由厦门国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现金直接向本公司和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评估时对其合作开发项目“国盟大厦”投资减值部分50,291,943.85元。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全额收到该款项。详细见2007年3月31日、7月3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
本次出售大洋房产的股权有利于公司分散经营风险,实现良好的投资收益,亦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保障公司能顺利履行与高士通中国投资2有限公司达成的债务和解协议,获得相应的债务减免。本次出售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1.4%股权(包括“国盟大厦”减值返还款的收回)合计为公司本报告期带来投资收益81,018,489.33元(未扣减所得税影响)。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万元,余额0万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本公司、厦门纳兴工艺品有限公司和其他相关保证人与高士通中国投资2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于2006年11月23日达成了债务和解协议。2006年11月2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6]闽民初字第41号)。高士通中国投资2有限公司同意在本公司和厦门纳兴工艺品有限公司根据本协议向其支付人民币9,000万元时放弃剩余的债权(包括相应的从权利)。详细见公司于2006年12月2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
报告期内,本公司顺利履行与高士通中国投资2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23日达成的债务和解协议,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累计偿还高士通中国投资2有限公司人民币4,715万元。
6.5 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见附表)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则会[2006]3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的核算由应付税款法变更为纳税影响会计法下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调增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7,216,416.62元,调减年初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94,859,270.10元,其中调减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4,892,977.55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33,707.45元。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上海雅华景观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该公司列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榕生
2007年7月22日
附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榕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玉蕊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清松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榕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玉蕊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清松
利润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榕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玉蕊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清松
合并现金流量表(一)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