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财经要闻
  • 4:观点·评论
  • 5:时事·国内
  • 6:特别报道
  • 7:时事·海外
  • 8:信息披露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路演回放
  • A1:市 场
  • A2:基金
  • A3:金融
  • A4:金融·机构
  • A5:货币·债券
  • A6:期货
  • A7:环球财讯
  • A8:人物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中国产权
  • B8:产权信息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理财·钱沿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D29:信息披露
  • D30:信息披露
  • D31:信息披露
  • D32:信息披露
  • D33:信息披露
  • D34:信息披露
  • D35:信息披露
  • D36:信息披露
  •  
      2007 年 7 月 24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1版:头版
    下一版  
    pdf
     
     
      | 1版:头版
    上月70城市房价同比涨幅创23个月新高
    上证综指冲上4200
    加工贸易政策重大调整
    国开行参股巴克莱银行 商业化运作起步
    国泰君安证券关于停止传统人民币资金存取业务和关闭银证通业务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国泰君安证券关于停止传统人民币资金存取业务和关闭银证通业务的公告
    2007年07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尊敬的投资者:

      国泰君安证券所有营业部(含服务部)将在2007年8月25日前,分批停止传统人民币资金存取业务和关闭本外币银证通业务,为保证您的资金存取与证券交易得以正常进行,请您务必在国泰君安开户营业部关闭上述业务前,至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相关手续:

      1. 传统人民币存取业务包括:非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柜台存取以及票据存取等;

      2. 传统人民币存取业务停止后,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将是您人民币资金存取的唯一途径;

      3.传统人民币存取业务停止后,为保证您资金划拨的及时性,请您不要再向国泰君安证券各营业部在商业银行开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付资金,否则将一律作退票处理;

      4.在传统人民币存取业务停止或银证通业务关闭后仍未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的客户,资金存取与证券交易均将无法正常进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5.国泰君安证券以保证客户业务延续性为前提,已将原开通银证转账业务的大部份客户批量转换为第三方存管客户,该部份客户暂不必至开户营业部办理任何手续,您可通过您的开户营业部查询您是否已成功转换为第三方存管客户,并关注后续手续的办理时间与具体方式;

      6.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实施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具体部署,国泰君安证券所有营业部均已开始全面实施第三方存管,客户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的方式:

      (1)客户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须提交以下材料:

      A.个人客户需要提供的材料为:个人身份证;

      B.机构客户需要提供的材料为: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只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上应加盖法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客户办理第三方存管的具体方式可向国泰君安证券开户营业部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7.国泰君安证券各营业部停止、关闭上述业务的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

      8.有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相关情况,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国泰君安证券网站:www.gtja.com“第三方存管栏目”;

      (2)国泰君安证券客户服务中心:4008-888-66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七月九日

      

      附件1:国泰君安证券各营业部第三方存管咨询电话与停止、关闭时间

      (下转D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