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第三批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819,527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07月27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04月24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05月12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05月16日实施后首次复牌,第一批流通时间为2007年5月16日,第二批流通时间定于2007年6月14日,第三批流通时间定于2007年7月27日。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 否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交通控股”)和华建交通开发中心(简称“华建交通”)特别承诺:
①交通控股和华建交通持有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沪高速”)的原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60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②交通控股和华建交通在宁沪高速2005-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投赞成票:宁沪高速当年的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85%。
(2)交通控股、华建交通、江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通建设”)和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通工程”)特别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全部由交通控股、华建交通、交通建设和交通工程协商承担。
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未存在违背承诺行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否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 有
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变化情况已于2007年5月11日刊登在公司第一批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公告中。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是否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否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股改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作出的承诺;宁沪高速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819,527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07月27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无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07月24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