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7年7月24日接到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通报:该公司自2007年3月12日解除限售条件至7月24日收盘,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售出本公司股份“迪马股份”(60056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其中:自2007年3月12日解除限售条件至3月20日收盘,售出本公司股份“迪马股份”(60056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5%,该公告已于2007年3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自2007年3月21日收盘至7月24日收盘,售出本公司股份“迪马股份”(60056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5%。截止2007年7月24日收盘,该公司尚持有本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16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江苏省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办公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联系电话:0515-8881816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声 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156号等相关法规编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156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迪马股份")拥有权益的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迪马股份拥有的权益。
4、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淮动力")将其持有的迪马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00,000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5、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公司
注册地:江苏省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注册资本:56,400万元
注册号码:3200001104141
企业类型和经济性质:民营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尔广
经营范围:内燃机、发电机、电动机、水泵、榨油机、农业机械制造与销售。
经营期限:永久续存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胡尔广,男,身份证号码:510213410923161,长期居住地为: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华二村43幢1单元6楼1号,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兼任本公司所有控股子公司董事长。
朱瑞龙,男,身份证号码:320902400801301,长期居住地为:江苏省盐城市江动东苑3号楼301室,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无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张建强,男,身份证号码:32010219670809201X,长期居住地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三村现代苑东座14A室,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本公司董事。
王乃强,男,身份证号码:320902661012301 ,长期居住地为:江苏省盐城市江动西舍156-4号,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无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卞志山,男,身份证号码:320902650622051 ,长期居住地为:江苏省盐城市通榆南路198号,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江苏正道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兼本公司独立董事。
马琳,女,身份证号码: 320902196711151061,长期居住地为:江苏省盐城市通榆新村六区19幢203室,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本公司独立董事。
丁君风,女,身份证号码: 321123197311070063 ,长期居住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233弄7号2301室,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上海海事大学讲师兼本公司独立董事。
3、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江淮动力无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获取投资收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淮动力目前没有计划在未来的12个月内是否增加或减少在迪马股份的权益。
三、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2007年7月24日收盘,江淮动力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持有迪马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减持后,江淮动力还持有迪马股份1600万股,占该司总股本的10%。
四、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迪马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0万股,占迪马股份总股本的 5%。其中2007年3月2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迪马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000,000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75%。2007年3月21日至7月24日,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迪马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000,000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25%。
五 、其他重要事项:
1、迪马股份表示:公司将积极关注公司股东权益变化情况,及时敦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江淮动力及其法定代表人胡尔广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所涉及内容均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江淮动力法定工作地址,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尔广
日期: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尔广
日期:200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