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5,673,133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2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7月3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7月3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8月2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西单友谊集团特别承诺:北京西单友谊集团持有的西单商场的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上述股东未有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有发生变化:
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九家股东已分别偿还第一大股东北京西单友谊集团的代垫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原股东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507,000股转让给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4月20日过户完毕,由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北京西单友谊集团的代垫对价股份。
(2)、原股东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338,000股转让给柳州铁路局,已于2006年9月7日过户完毕,由柳州铁路局偿还北京西单友谊集团的代垫对价股份。
(3)、偿还代垫对价股份明细表
(4)、大股东北京西单友谊集团接受上述对价股份偿还后,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1,532,755股,占总股本的32.10%。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认为:“经核查,截至本意见书出具日,西单商场的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承诺;西单商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不影响相关股东股改承诺的继续履行;西单商场不存在公司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故对大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不构成影响;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各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西单商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后,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西单商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西单商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5,673,133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2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1)、原股东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507,000股转让给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4月20日过户完毕,由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北京西单友谊集团的代垫对价股份。
(2)、原股东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338,000股转让给柳州铁路局,已于2006年9月7日过户完毕,由柳州铁路局偿还北京西单友谊集团的代垫对价股份。
(3)、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九家股东已偿还第一大股东北京西单友谊集团代垫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4)、本公司大股东北京西单友谊集团接受对价偿还后,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31,532,755股,本次均不上市流通。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如无股本变动,免本项内容;如果某行没有数字,公司应该予以省略,序号作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7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