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无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07年7月27日上午9:30
(二)召开地点:肇庆市风华路18号公司1号楼会议室召开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梁力平先生
(六)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07年7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上,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股份214,948,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2.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选举洪海雄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4,948,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选举赖旭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4,948,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选举廖永忠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4,948,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选举赖永雄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4,948,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选举邓建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4,948,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选举刘恒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4,948,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选举鞠建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4,948,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关于选举陈为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4,948,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关于选举黄灿亮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4,948,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关于选举朱志钊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4,948,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4,948,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洪海雄、赖旭、廖永忠、赖永雄、邓建华、刘恒、鞠建华、陈为刚、丘惠坤等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刘恒、鞠建华、陈为刚等三人为独立董事,丘惠坤为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黄灿亮、朱志钊、袁国新等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袁国新为职工代表监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霍庭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均符合现行适用的《公司法》、《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现行适用的《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出席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主体资格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07-14-0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7月17日以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2007年7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洪海雄董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洪海雄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赖旭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洪海雄、赖旭个人简历详见2007年7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经营班子的议案》
聘任赖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时聘任廖永忠先生、赖永雄先生、李森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小琼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网)。廖永忠、赖永雄个人简历详见2007年7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上;李森培、李小琼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陈绪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网)。陈绪运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洪海雄;
委员:赖旭、邓建华、刘恒、廖永忠。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鞠建华;
委员:赖旭、陈为刚。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陈为刚;
委员:洪海雄、赖旭、刘恒、鞠建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刘恒;
委员:洪海雄、邓建华、鞠建华、陈为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李森培、李小琼、陈绪运个人简历
1、李森培,男,1958年7月生,大专学历,经济师。
1979年3月-1981年6月 任广东罗定无线电厂技术员;
1981年7月-1984年8月 任罗定县城镇委团委书记、副镇长;
1984年9月-1986年7月 就读于广州市中山大学经济管理专业;
1986年8月-1987年4月 任罗定县罗城镇委副书记;
1987年5月-1989年8月 任肇庆外资企业办副科长、科长;
1990年9月-1993年5月 任肇庆市工业企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1993年6月-1997年12月 任肇庆市东华工业集团副总经理兼肇峰电子有限公司经理;
1998年3月-至今 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9月-2003年5月任董事)。
2、李小琼,女,1955年10月,大专学历,会计师。
1972年10月-1994年6月 任肇庆市金属家具厂会计;
1994年7-2000年9月 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部长;
2000年9月-至今 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3、陈绪运,男,1974年2月,大学本科,经济师。
2000年7月-2000年12月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业务员;
2001年1月-至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办员、副部长、部长。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07-14-0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0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07年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7月27日上午在公司1号楼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黄灿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黄灿亮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黄灿亮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2007年7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