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外份额拆分比例及结果
基金份额拆分比例=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当日拆分前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按照该公式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第9位以后舍去)为2.301455159,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按照1:2.301455159 的拆分比例,增加本基金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
拆分后,基金份额净值变为1.000元,相应地,本基金场外份额持有人原来每1份基金份额拆分后为2.301455159份,基金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2)场内份额拆分比例及结果
基金份额拆分比例=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当日拆分前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按照该公式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第9位以后舍去)为2.301455159,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按照1:2.301455159的拆分比例增加本基金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
拆分后,基金份额净值变为1.000元,相应地,本基金场内份额持有人原来每1份基金份额拆分后为2.301455159份,基金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尾数采用循环进位的方法,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已根据上述拆分比例,对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拆分处理,并于2007年7月27日进行变更登记。
基金拆分后每交易日公告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均为还原拆分前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以自2007年7月30日起在销售机构查询拆分后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