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限售期流通股解冻公告
2007年07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红星发展 证券代码:600367 编号:临2007-023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限售期流通股解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7)青民四初字第24-3号、第96-2号、第97-2号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07司冻311号),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青岛红星化工厂与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营业部、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营业部的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解除对上述各银行对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期流通股中的1000万股、900万股、350万股的冻结(计2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3%),解冻日期为2007年7月27日。
公司曾分别于2006年11月13日、2007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公告,披露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限售期流通股被冻结事宜。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