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7月20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独立董事及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2007年7月27日,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卓亚岚董事、管红艳董事、孙跃凯董事、许世永董事、刘传秋独立董事及张玉臣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许荣茂董事长因出差而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卓亚岚董事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王开国董事因出差而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管红艳董事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周金伦独立董事因出差而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刘传秋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 4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时间、方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同意公司为南京世茂提供委托借款的决议;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积极支持南京世茂滨江新城项目(一期)开发建设工作,加快开发进度,同意公司委托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向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期限为一年、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借款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借款利率的短期委托借款。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编号:临2007—016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07年
上半年经营业绩扭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业绩情况
1、业绩预计期间: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7年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3、本次公司预计的2007年上半年经营业绩未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公司上年同期经营业绩
1、净利润:-12,215,664.13元;
2、每股收益:按照公司去年同期总股本354,667,166股计算,公司2006年上半年每股收益为-0.034元。(按照公司目前总股本478,355,338股计算,公司2006年上半年每股收益为-0.026元)
三、经营业绩增长的原因
2007年上半年,公司开发的南京世茂滨江新城项目(一期)及福州世茂外滩花园项目(一期)销售(预售)情况良好,故公司2007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编号:临2007-017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及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借款及被担保人名称: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世茂);
●本次借款及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截止目前,公司为南京世茂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0元;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人民币0元。
一、借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世茂为加大对南京世茂滨江新城项目(一期)(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开发力度,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期限为2年的项目借款(以下简称:该借款)。
公司为前述借款本金人民币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本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亿元。
2007年6月29日,本公司2006年度第十四次股东大会以236,678,605股同意、0股反对、3,159,848股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根据该预算,公司计划于2007年度办理银行借款5亿元,包括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由控股子公司办理并由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银行借款。
二、借款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京世茂成立于2004年7月23日,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荣茂,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设、出售、出租;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行政许可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南京世茂资产总额为158,776万元,负债总额为125,893万元,净资产为32,883万元,净利润为12,883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07年3月31日,南京世茂资产总额为143,039万元,负债总额为104,473万元,净资产为38,566万元,净利润950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有关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为支持南京世茂加大对南京世茂滨江新城项目(一期)的开发力度,公司同意为南京世茂本次申请办理的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南京世茂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之日的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南京世茂开发的南京世茂滨江新城项目(一期)进展顺利,商品房预售情况良好;公司为南京世茂本次申请办理的项目借款提供担保,将有助于南京世茂加大对南京世茂滨江新城项目(一期)的开发力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为人民币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7年度第十四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 7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