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关于南京熊猫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国资委批准有关情况的说明
2007年07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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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2007年6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071041号,简称“通知书”)。根据该文件要求,我公司收购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需要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审批事宜,需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有关补正材料。
截至2007年7月31日,关于本次收购需补正的其他材料均已齐备,但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向国资委报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故我公司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补正材料。
我公司在收到国资委的批复文件后,将于第一时间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全部补正材料。
特此说明。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200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