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如下担保事项:
1、同意本公司为青岛啤酒(荣成)有限公司(“荣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荣成市支行申请的额度为784万元人民币的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期限至2007年11月30日。
2、同意本公司为青岛啤酒(泸州)有限公司(“泸州公司”)向泸州市商业银行申请的额度为800万元人民币的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期限至2007年11月30日。
3、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啤酒西安汉斯集团有限公司(“青啤汉斯集团”)为青岛啤酒榆林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莲湖路支行(“建行莲湖路支行”)申请的最高额为1,8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2007年1月31日至2008年1月30日;同意青啤汉斯集团为榆林公司向建行莲湖路支行申请的总额为8,2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2006年7月3日起计五年。
4、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啤酒第五有限公司(“青啤五公司”)为青岛青啤朝日饮品有限公司(“饮品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市北一支行申请的最高额为2,2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2007年7月16日至2008年7月15日。
截止2007年6月末,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人民币70,711万元的担保(包含此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额的12.69%,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荣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本公司拥有其70%的股权,荣成市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其余30%股权。截止2007年6月末的资产负债率为48.54%。
2、泸州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1,111万元,本公司拥有其95%的股权,四川火炬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剩余5%的股权。截止2007年6月末的资产负债率为14.26%。
3、榆林公司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青啤汉斯集团拥有其75%的股权,青啤香港贸易公司持有剩余25%股权。截止2007年6月末的资产负债率为68.42%。
4、饮品公司注册资本为11,000万元人民币,青啤五公司拥有其40%股权,朝日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经营范围为饮料生产和销售。截止2007年6月末的资产负债率为54.57%。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荣成公司和泸州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承兑汇票业务,是用于补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资金用途合理,并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榆林公司建设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除由股东投入资本金外,其它资金需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解决,本公司作为荣成、泸州、榆林三家子公司的股东,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策略,相关风险可以控制。饮品公司的授信贷款业务于2007年7月15日到期,为支持该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资金需要,由双方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继续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体现了中外合资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因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四家子公司截止2007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