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7月12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7年7月27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参加董事9名,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本次董事会的审议过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川先生主持,各位董事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为贯彻落实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件《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推进公司适应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实施和股权分置改革后新的形势和要求,提高公司质量,公司开展了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对照公司治理有关规定以及自查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自查,并形成了本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公司接受公众评议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2-85689999-8104、8604、8605、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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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登陆查询。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对外投资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2.目前公司董事会尚未设置下属专门委员会。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一直坚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运作: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并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总经理办公会各项制度和议事规则,从而形成了权责明晰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2.建立了公司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公司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了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组成的总经理办公会,由各副总经理分管各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并制定了各部门以及各部门下各岗位的岗位职责,组成了各部门之间职责明确、密切联系、相互牵制、协调配合的管理体系。
3.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在法人治理、人事、财务、对外投资、生产、信息系统等方面均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以保证公司内部的正常运作,有效地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
4.公司独立性情况。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完全分开独立运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采购销售、财务会计、人事等部门均独立设置、独立运行;公司对自身运营的资产拥有独立产权;公司的采购和销售系统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互不干预;公司业务不存在对重大经营伙伴的依赖。
5.公司透明度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监管部门、公司各项规章中对信息披露程序的规定执行,没有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谴责等惩戒措施的情况,做到了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公司治理情况总体来说比较规范,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以下方面需要做出改进:
1、对外投资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2006年10月公司接到证监会天津监管局专项核查通知(津公司监字[2006]78号),据通知要求接受了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公司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配合本次检查。现场检查后,公司根据天津监管局发来监管关注函(津公司监字[2006]85号)的要求,组织董事会讨论了子公司南大海泰诉讼事项,并在2006年年度报告中对南大海泰的诉讼及担保事项做了进一步的详细披露,另一方面制定、完善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拟订了《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公司财务主管委派和轮岗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来加强对子公司的风险控制和管理。下阶段公司将尽快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并推进实施。
2、目前公司董事会尚未设置下属专门委员会,公司所有重大事项都由董事会集体讨论决议,该方式与公司目前的经营管理需求相适应。未来随着公司的发展以及对董事会专业分工要求的提高,公司会根据实际需要适时逐步建立健全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公司对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高度重视,已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制定了专项活动工作安排,由董事长杨川任本次治理专项活动的总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温健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开展。下阶段整改工作公司将主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公司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亟待完善的环节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相关权利机构审议。预计今年内完成公司相关整改工作。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1.投资者关系
公司一直坚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除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途径外,还提供对外电话专线,IR专用信箱,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专栏、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2006年全年接待股东来电来访超过1,000人次,实地调研机构50家以上。2006年为配合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网上路演,与投资者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公司还配合天津上市公司协会举办了“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了一对一交流。2006年年底公司还召开了定向增发专题投资者沟通交流会,增强公司与机构投资者的沟通,就公司定向增发听取了机构投资者的意见。
涉及重大融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除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外公司还开辟了网络投票方式,保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还制定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保证日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规范运作。
2.股权事务
由于公司是于1992年通过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因此存在定向募集社会法人股、内部职工股托管等历史遗留的股权事务问题。为此,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的办理规程,使股权事务办理流程规范化、标准化,积极主动地承担起相关义务,有效地维护了该部分中小股东的利益。
3.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信息披露的范围、责任、程序等做了详细的规定,此外,早在2003年公司就制定了信息披露的公司内部审核程序,信息披露材料需经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披露程序。这些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以上为公司本次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请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2-85689999-8104、8604、8605、8606
联系人:温健、李瑞文、鹿鸣、张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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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00384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gszl@cs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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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