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7年7月30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该次会议于2007年7月20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其中陈景春董事委托邢继军董事长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邢继军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取消哈尔滨市原马家沟机场开发区集中供热调峰热源易地扩建项目的议案》;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市原马家沟机场开发区集中供热调峰热源易地扩建项目的议案》,在董事会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拟征用土地所有者在该土地上临时突击私建大量房屋,并提高了房屋动迁价格,致使动迁费超过概算近3000万元,大大提高了投资成本,降低了该项目建成后的投资收益率。
根据以上事实,建议取消该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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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为此,拟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594,549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3,189,098元。今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红股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缩减注册资本时,本条所确定的公司注册资本随之作相应的变更,而不需经股东大会另行作出决议。”
第十八条“公司发起人为哈尔滨化工热电厂出资方式以其净资产按1.5782折股比率折为国家股,另外两家发起人,岁宝集团(深圳)实业有限公司、阿城市热电厂分别以现金入股,按1:1.5782折股系数计算。”增加:“1994年8月12日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3659454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36594549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7318909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73189098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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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整体转让原马家沟机场开发区集中供热调峰热源的议案》;
我公司原马家沟机场开发区集中供热调峰锅炉房位于南直路以西,二环路以内,与会展中心一道之隔,建于1994年,供热设备已经老化,供热效率较低,能耗高,产能达不到额定值,4台29MW热水锅炉供热能力仅130万平方米,且除尘设备技术落后,除尘效率低,排放物已达不到国家的环保要求,对空气造成一定的污染,环保部门已通知责令限期拆除。
根据以上原因,建议将该调峰热源整体转让,占地面积25979.2m2,转让方法为竞标方式。通过转让所获资金用于其他投资。
该调峰热源转让后的热源缺口可以从企业内部挖潜及其他热源单位购买,以保证我公司供热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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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用民生银行股权和公司资产做质押、抵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2006年度进行重大资产置换,置入哈尔滨哈投供热有限公司100%股权,使公司的资产规模增大,资金需求增加,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了正常倒贷和经营所需资金,请董事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可用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股权和公司资产做质押、抵押贷款(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具体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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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通过了《经理议事规则》;(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1、2、3、4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64 股票简称:岁宝热电 编号:临2007-027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重大资产置换中尚未完成资产过户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及其附件。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方案的意见》(证监公司字[2006]43号)审核同意后,于2006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因该重大资产置换方案涉及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公司字[2006]102号文批复,同意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豁免要约收购义务。于2006年6月15日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结果同时生效。具体事项公告已刊登在2006年2月9日、2006年3月16日、2006年3月27日、2006年4月28日、2006年6月5日、2006年6月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资产置换实施结果的公告》已于2006年1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现尚有两项资产未完成过户手续。
1、在建中的化热热源工程的产权过户手续,现正在哈尔滨市建委审批中。
2、哈投供热调峰锅炉房所在地的房屋建筑物(占地面积25979.2m2)已经董事会审议,拟整体转让。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详见2007-026号公告)
上述两项资产虽未完成产权过户手续,但资产始终由公司管理和使用。公司将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尽快办理在建中的化热热源工程的产权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