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的通知。2007年7月30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关于公司购置办公用房的议案。公司拟打算购置座落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楼层面积为1528.27平方米,总价为叁仟贰佰壹拾捌万元整。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工大首创 编号:临 2007-023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56,925,158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08月1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07月31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08月09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08月11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安排追加对价。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工大首创股权分置改革中提出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除法定承诺外,公司第一大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公司特别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各股东均严格履行其所作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未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持有工大首创限售股份的股东履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工大首创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工大首创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56,925,158 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08月13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无差异。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