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
与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建立
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公告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九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第六届五次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本公司与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以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互为对方贷款信用保证有效期至2008年10月31日止。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75,股票简称美都控股,注册资本16642.08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闻掌华,注册地杭州市密湖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公司经营范围旅游业开发; 海洋资源开发、现代农业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仓储业;建材、电子产品、现代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专营除外),农副土特产品,纺织品、百货、五金工具、矿产品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实业投资、基础建设投资、投资管理。截止2007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1,844万元,总负债104,913万元,净资产49,240万元,2007年1-3月利润总额2,662万元,净利润1,529万元。
二、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良好,担保贷款拟用于补充经营流动资金,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较大的风险,在实施时本公司将通过互保措施,以有效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生过担保行为。
四、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84121.18万元,无逾期担保。
五、授权总裁林俊波女士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项。
六、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中宝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45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九名。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美都控股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7-44号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7-46号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07年8月17日上午10:00在浙江嘉兴戴梦得大酒店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与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子公司为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会议对象:
①截止2007年8月10日下午三点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代表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需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3、委托代理人需本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
上述股东将所需的相关证件委托书通过专人、传真或邮寄的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07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登记地点:浙江嘉兴禾兴路520戴梦得大酒店7楼证券部。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自理。
②联系电话: 0573-2066053
传真:0573-2066053
联系地址:浙江嘉兴禾兴路520号戴梦得大酒店7楼 邮编:314000
联系人:李晨 吴恩东
特此公告。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票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中宝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46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
子公司为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九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第六届五次董事会审议:
同意子公司为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新湖美丽洲置业有限公司拟以其所持有的20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杭余出国用(2003)字13-779号],为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1亿元贷款提供抵押,期限一年。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84121.18万元,无逾期担保。
三、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公司总裁林俊波女士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