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营业部(含服务部)将自2007年8月13日起,全面停止传统人民币资金存取业务、关闭银证通业务,同时统一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为保证您的资金存取与证券交易得以正常进行,请您务必尽快前往您的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相关手续。
一、公司停止的传统人民币存取业务包括非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柜台资金存取以及票据存取等。
二、自2007年8月13日起,传统人民币资金存取业务停止,客户统一实施第三方存管。公司为您提供了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和交通银行等七家银行的第三方存管服务,供您选择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
三、传统人民币存取业务停止后,提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1、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将是您人民币资金存取的唯一途径。
2、公司各营业部在各商业银行开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一律停止使用。您必须在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后,进行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再通过银行相关服务进行资金存取。
3、公司以保证客户业务延续性为前提,已将原开通非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业务的客户(除证监会规定的小额休眠账户外)批量转换为第三方存管客户。客户可通过开户营业部查询是否已经成功转换成第三方存管客户,成功转换的客户目前证券交易正常、资金转账暂不受影响,请自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前往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相关手续。
4、对于未批量转换的小额休眠账户,公司已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实施集中托管,账户的资金存取、证券交易等各项功能均被停止,客户如需激活账户,请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开户营业部办理。
四、银证通业务关闭后,银证通客户将根据对应银行于8月11日批量转换为第三方存管客户,请客户留意公司在当地发布的银证通关闭公告。
五、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实施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具体部署,长江证券所有营业部均已开始全面实施第三方存管。请您务必尽快前往开户营业部选择银行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所需携带的证件如下:
1、个人客户携带本人合法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银行借记卡(如有)。
2、法人客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办理签约流程请咨询您的开户营业部。
六、本公告仅指人民币业务,外币资金存取方式不变。
如有疑问,您可致电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999或登陆公司网站www.cjsc.com.cn查询。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