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08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原水股份 编号:临2007-24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7月21日以书面方式向董事、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7月31日下午4:30,在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路389号十楼)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7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刘强、安红军、吴强、朱国治、缪恒生、李扣庆、潘飞),董事常达光和独立董事杨建文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议,分别委托吴强董事和潘飞独立董事代为表决。2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刘强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主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2006年6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黄浦江原水系统资产与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6月27日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目前由于相关政策的原因,公司决定终止上述资产置换工作。
会议还通报了公司近期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的函告。函告主要内容为:“城投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将继续全力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现阶段考虑向原水股份注入城投公司旗下环境类优质资产,目前方案正在论证中,尚待上海市国资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