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强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7 年7 月26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 年8月1日上午10:00 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一人,实际出席十一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康强电子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解决公司生产经营及建设新投资项目需要,公司拟在鄞州区滨海投资创业中心购买土地使用权,地点坐落于鄞州滨海投资创业中心联胜盐场地块。第一期公司拟购买约100亩,总价预计为2000~3000万元(该地块尚须在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挂牌出让),同时鄞州区滨海投资创业中心视公司第一期的开发建设情况在该地块南侧保留80亩作为公司第二期开发用地,保留时间为2年。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自用地批准之日起50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郑康定先生处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八、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康强电子关于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7年8月17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相关公告详见2007 年 8 月2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07-023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二〇〇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开时间:2007 年8 月17 日上午9:45
2. 召开地点: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
5. 出席对象:
(1)凡2007 年8 月1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以下议案:
(一)、《康强电子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理登记手续;
2) 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07 年8 月14日(8:00 — 16:30)。
3. 登记地点: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潘火工业区
2) 邮政编码:315105
3) 电 话:0574-88233889
4) 传 真:0574-88235553
5) 联 系 人:林钒 、杜云丽
2.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07 年 8月 17日召开的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