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购建散货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详见本公司2007年6月28日公告),本公司于2007年8月2日(星期四),由下属境外单船公司在烟台与独立第三方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船舶重工”)签订了购建2艘好望角型散货船的合同,基本情况如下:
一、概述
本公司于2007年8月2日,由下属境外单船公司在烟台与大连船舶重工签订购建2艘好望角型散货船的合同,合同总价1.512亿美元。大连船舶重工与本公司并无关联关系,此项交易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合同方介绍
大连船舶重工注册地为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1号,法定代表人为孙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71,827,000元,主营业务为船舶制造等。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购建的2艘18万载重吨级好望角型散货船,合同总价1.512亿美元,船款将根据每艘船的造船进度分五期支付,各期支付比例均为20%,所需资金初步拟60%使用公司自筹资金、40%使用银行融资;预计2艘好望角型散货船的交船期分别为2010年12月和2011年4月。
四、购建散货船的原因及影响
本公司目前主要经营远洋能源运输业务,散货船队一直以来是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利润来源之一,发展散货船队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船队规模、优化船队结构,也有利于平衡业务过于集中于油轮运输的市场风险。
五、因涉及境外投资、外汇使用等事项,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核准。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07[23]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网上交流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广泛听取投资者对本公司公司治理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公司将于2007年8月9日(周四)上午10:00-12:00举行公司治理网上交流会。届时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主要领导等将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交流网址为:http://irm.p5w.net/601872/,欢迎参与。
本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已刊登在7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www.cmenergyshipping.com)。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