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证券代码:998 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监事会于2006年8月2日收到李前鑫先生因退休原因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的辞呈。李前鑫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监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与其辞职有关的事项需要知会本公司股东。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代表监事李前鑫先生的辞职自辞呈送达本公司监事会时生效。本公司监事会感谢李前鑫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日
A股证券代码:601998 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07—8
H股证券代码:998 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刊载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07年8月20日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经本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作为持有公司62.33%股份的股东,于2007年8月2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临时提案《关于选举郑学学先生作为公司监事的议案》(该临时提案内容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详见2006年7月3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一) 关于选举郑学学先生作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二) 2006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授权委托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日
附件(一)
关于选举郑学学先生作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原股东代表监事李前鑫先生因退休原因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提名郑学学先生作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至本行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可连选连任。
郑学学先生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其简历及有关任职声明详见后附。
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附件:1、郑学学先生简历
2、郑学学先生任职声明
附件1
郑学学先生简历
1955年2月生,52岁,现任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稽核审计部主任。2000年3月至2007年4月,担任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及其前身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统称“中信公司”)稽核审计部副主任。1986年3月至2000年3月,历任中信公司干部、副处长、处长、主任助理。1983年3月至1986年3月,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郑先生是高级会计师,于1983年3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附件2
任 职 声 明
本人同意接受提名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并就相关事项声明及承诺如下:
1、本人已披露的简历及其他与监事候选人资格相关的资料真实、完整;
2、本人当选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监事的职责和义务。
监事候选人签字:郑学学
2007年8月1日
附件(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股东大会主席进行如下表决或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07年8月20日召开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
投票指示: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及地址(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3.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上,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代表的股东,其代表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书应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或其续会举行24小时前填妥并以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12层;邮政编码:100027;联系人:张雅娟、王立;联系电话:(86 10)65542376;传真:(86 10)65541230。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