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5,141,616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9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5年8月1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5年8月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5年8月9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并在遵守前项承诺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在遵循前述所有承诺以外,还分别承诺: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3、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以其持有的恒生电子400万股股份用作对恒生电子员工实施期权激励计划使用。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公司于2006年6月1日实施了10股转增4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总股本由2006年初的102000000股增加到142800000股。
2007年4月24日公司实施了10股转增3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总股本由2007年初的14280万股增加到18564万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分配、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没有发生变化。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号):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进行核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结论性意见为: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之日,恒生电子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恒生电子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5,141,616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9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差异情况:公司于2006年6月1日实施了10股转增4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总股本由2006年初的102000000股增加到142800000股;公司于2007年4月24日实施了10股转增3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总股本由2007年初的14280万股增加到18564万股,因此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也同比增加,但占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2006年8月9日,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第一次上市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3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