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7年7月31日以通讯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于2007年8月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广东国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内容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沙经济开发区进港大道银港大厦6楼;注册资本:7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五一。主要从事资产经营:销售建筑材料,以自有资金进行与之相关的投资咨询(不含证券及期货),与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07年3月31日,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22736.17万元,净资产8173.3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836.28万元,净利润191.31万元。
(二)担保标的
公司曾于2006年7月26日召开二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番禺支行贷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壹年。
此次担保标的仍为该笔存量贷款,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可自动顺延,直至此笔贷款彻底还清。
二、此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协议的签订是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快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发展,迅速扩大公司的生产能力。
截止目前,本公司实际发生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本次公告的担保数量)为人民币13400 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