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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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6,212,043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9日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于2006年6月21日审议通过,以2006年8月7日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于2006年8月9日实施并复牌。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定承诺义务,即: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除此之外,无特别承诺事项。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6,212,043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9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意见
经审慎核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持有人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申请上市流通事宜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之日,昌河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昌河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承诺;公司本次部分限售流通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此次部分限售流通股上市后,剩余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
六、其他事项
1、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持有人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公司也不存在对其的违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