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胡玉林未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陈丽娟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1.3、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叶建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明兵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红敏女士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发电、供电。电力产品营销重庆市万州区等区域,在该区域市场占有率为90%。本报告期,公司所属主力电站上游龙头水库鱼背山水库4-6月来水量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加,同时,公司通过加强管理,合理科学调度,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上半年本公司实现自发上网电量 2.24亿度,与去年同期2.31亿度减少3.03%,实现售电量3.72亿度,比去年同期 3.66 亿度增长1.64%;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0.58%,电力营业收入为 177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14 %,电力营业成本12084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942 万元,期间费用减少313万元,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72万元。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06年2月9日本公司与电力总公司在重庆市万州区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以截至2005年11月30日经具证券从业资格的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奉节公司净资产为作价基础,以3200万元的价格向电力总公司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奉节公司的全部出资(奉节公司注册资本3,5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91.43%),上述协议尚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告见2006年2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目前,电力总公司按协议约定将3200万元转让款划到重庆市发改委指定并由转让双方参与管理的账户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奉节公司将所欠本公司的982.80万元款项全部划入重庆市发改委与本公司共管账户后,以截至2007年5月31日经具证券从业资格的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奉节公司净资产为作价基础,以3200万元的价格向重庆市万州电力总公司转让本公司持有奉节公司的全部出资。目前,双方尚未重新签订相关资产转让协议。转让出资完成后,本公司将退出奉节县电力市场,对本公司电力主业规模有一定的影响,对本报告期利润影响无影响,对公司管理层的稳定无影响。
6.1.3 自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为0元人民币,余额为0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四川富农微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农公司)起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恒联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恒联公司)和重庆市万州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州公司)出资纠纷案(公告见2005年5月10日、2005年8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2006年6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目前,本公司已开展启动申诉程序的前期准备工作,该案对公司本报告期利润无影响。
2、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万河水电配送实业公司(以下简称:万河公司)起诉北京融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泰公司)证券投资咨询顾问纠纷和财产保全申请一案(公告见2004年12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鉴于融泰公司已不在工商注册登记的住所地办公,下落不明,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万河公司亦提供不出融泰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执行程序终结。如万河公司发现融泰公司具备了履行能力,可向该院再次申请执行(公告见2007年1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万州和平广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与被执行人万川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万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上三公司简称:万川公司)和本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已进入执行程序,且应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建设银行于2004 年6月15日将全部债权转移给中国信达)的申请,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3月1日起冻结了本公司存款共计3,344,841.49元(公告见2007年3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在执行过程中,因万川公司已无可执行的财产,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2007年3月27日本公司与中国信达就该案达成如下和解协议:由本公司一次性向中国信达支付2,500,000.00元(截止2002年9月20日本公司为万川公司贷款提供的担保本金及利息总计3,348,289.48元)后,中国信达放弃对本公司保证责任的追究。
因上述事项,本公司于2007年4月4日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和解协议》、《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2002)万民执字第1574-4号、《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同时,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已将本公司3,344,841.49元存款解除冻结,并将其中2,500,000.00元存款扣划至该院银行帐户。至此,就该案本公司担保责任履行完毕(相关公告见2007年4月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目前,本公司正就该案向万川公司进行追偿。
4、关于本公司起诉重庆市谊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谊德实业)、中国农业银行渝中区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渝中支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公告见2005年6月1日、2005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其进展情况为:因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对谊德大厦进行整体司法处置,公司已向法院申报债权,并申请执行。
5、关于本公司与万州区恒隆冶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隆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该案基于本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投资495万元安装了静止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简称SVC),并将其租赁给该公司,租赁期限从2004年12月起,视承租方用电情况确定,租赁期最长为3年;租金按本公司为恒隆公司安装SVC所投资金495万元加上按总投资8%计算的年投资收益收取(公告见2004年8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但由于恒隆公司已停产,公司在2006年未能收到融资租赁费,为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公司于2006年12月12日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于2006年12月28日立案审理,2007年4月13日,因浙江东方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重组恒隆公司,致函本公司请求和解。2007年8月3日,公司董事会批准在恒隆公司和东方公司承诺将恒隆公司所欠公司款项在规定期限前付清和恒隆公司以轧钢生产线资产为公司对SVC装置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提供担保、东方公司在上述抵押担保之外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的前提下,公司将SVC装置继续融资租赁给恒隆公司,其中租金总额包括公司的投资本金495万元和以投资本金为基准、按每年8%收益率计算的投资收益,并授权经营班子与恒隆公司签订《和解协议书》和《SVC装置融资租赁合同书》。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会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建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明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红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建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明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红敏
合并利润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建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明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红敏
母公司利润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