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董事小山星儿因境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芦德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志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志荣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80.92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是单独核算的,因此不能对实际收益情况进行直接评价,但公司生产、开发能力提高,对公司销售和市场扩大的积极效果可以从公司的业绩成长中看出。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万元,余额0万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本公司与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于2004年6月24日和2004年7月19日签订的《搬迁赔偿协议书》和《补充修改协议》,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回购本公司坐落于嵩江东路北侧地块面积为128.05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本公司嵩江东路新厂区进行搬迁,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应支付本公司赔偿补偿金额12,079万元。2004年度,本公司已根据协议,对上述面积128.05亩地块中的105.90亩须提前实施搬迁,共计收到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拆迁补偿9,664万元,其中提前实施搬迁部分相应的搬迁补偿8,032万元已在2004年度结转收益,超出部分暂列“其他应付款”。
根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明州东睦和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8月18日签订的《搬迁赔偿协议书》,该公司厂区在2005年12月前搬迁完毕,搬迁前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由该公司无偿使用;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应支付明州东睦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搬迁赔偿费共计3,981万元和设备搬迁补偿费600万元。2003年度,该公司已收到搬迁赔偿费3,351万元,按3,981万元在2003年度结转收益,未收到的搬迁赔偿费630万元暂列“其他应收款”。2005年度,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向本公司出具的转账确认书,本公司已划转630万元至明州东睦,结清该中心欠付明州东睦的搬迁补偿款。截至2006年12月30日,嵩江东路新厂区未实施搬迁的剩余22.15亩地块权属仍归本公司,待该权属上交后,再支付3,045万元,加上未支付给明州东睦的设备搬迁费600万元(搬迁完成后再支付),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在本公司及明州东睦搬迁后尚须支付本公司及明州东睦共计3,645万元。
2、根据本公司与宁波市明州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11月3日和2004年6月24日签订的《投资协议书》,本公司按每亩9万元的价格分别受让姜山200亩和352亩共计552亩的土地使用权,宁波市明州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本公司办理相关立项审批和土地出让手续。截至2007年06月30日,公司已支付土地款3,620万元。因该土地相关手续尚在报批中,暂处于停工状态。
3、临猗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05年7月16日下发临发改工字[2005]34号《关于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新建3,000吨粉末冶金汽车配件生产线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东睦新建3,000吨粉末冶金汽车配件生产线初步设计方案,方案涉及建设用地95,860平方米(约141.80亩)。截至2007年06月30日,该公司已上缴财政预算外资金户土地征用款700万元,新厂区已投入使用,相关的土地征用手续尚未办妥,新厂区厂房验收手续已办妥。
4、根据本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成立长春富奥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备忘录》及《富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出资总价值及缴纳出资后的净资产处置确认报告》,富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粉末冶金业务净资产作价1,680万元投入长春东睦,其中840万元作为出资,超出部分作为负债,转入“其他应付款”项目。上述净资产中包括预付油泵113-5V用转子技术项目的款项,根据该项目原协议,土耳其TOZMETAL TICARET ve SANAYI A.S.公司将向富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转让油泵113-5V用转子生产技术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议总费用950,000.00欧元。截至2007年06月30日,该项目已支付的金额为7,079,750.00元,现暂处于停工状态。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东睦生产使用厂房系向富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租入,根据长春东睦与富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05年6月1日至2007年6月1日,年租金646,560.00元,本期已全额计提租金并向其支付323,280.00元。
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东睦向连云港江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租用评估净值为17,748,171.25元的设备,根据2006年12月1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年租金96万元。本报告期,连云港东睦已支付租赁费用48万元。
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东睦向山西华晟-戴维斯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租用房屋、设备及运输工具,根据双方于2006年12月31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租用资产总价值为15,512,393.45元,年租费按租用资产总价值的6.12%计算,山西东睦本期已向其支付租赁费474,679.26元。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芦德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志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志荣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芦德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志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志荣
合并利润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芦德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志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志荣
母公司利润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