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6 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54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8月10日
●除息日:2007年8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8月17日
一、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净利润为18,521,995.67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0,394,334.94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58,916,330.6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52,199.57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7,064,131.04元。公司董事会决议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0.6元(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发放范围:截止2007年8月1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6元。
4、根据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现金红利按10%的税率应缴税每股0.006元,因此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54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 年 8 月 10 日
2、除息日:2007 年 8 月 13 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 年 8 月 17 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07年8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25-84552687、84552680
联系传真:02584552680
咨询地点: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