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8月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易敏之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名(其中国有股股东委托代表1名),代表股份95,622,300股(其中国有法人股95,616,000万股,社会公众股6,3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3.6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5,622,300股。同意:95,622,200股,占99.9999%;反对:100股,占0.0001%;弃权:0股,占0%;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公司2007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公司拟以2007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1916.8万股为基数,以截至200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公司资本公积金263,174,061.75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共计转增股份7670.88万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9587.68万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5,622,300股,同意:95,622,100股,占99.9999%;反对:200股,占0.0001%;弃权:0股,占0%;通过本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方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