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7月1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并于2007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何勤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调整为:
主任委员:帅新武
成员:刘会疆、何勤、魏江、杨世林、张伟;
主要职责:对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8日
股票代码:600422 股票简称:昆明制药 公告编号:2007-临24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
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关于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机制的问题
2、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需进一步加强
3、新的形势下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4、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5、因1995年股份制改制时,原昆明制药厂的土地资产没有注入到本公司,公司租赁云南昆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土地。公司地上资产和所使用的土地权属相分离,资产完整性存在瑕疵,员工的国有身份尚未改变。
6、关于公司专职董事长和总裁职责与权限分工,尚需未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7、新的ERP系统个性化模块的完善,为了提高公司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公司全新启用的浪潮ERP软件系统已经基本正常运作,但部分涉及到公司个性化的管理模块仍需完善。
8、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逐步妥善处理解决与华立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青蒿素产业等问题。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及云南证监局《云南证监局关于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证监[2007]86号)、《云南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证监[2007]93号)的文件精神,本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深刻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公司治理情况自查、整改工作,将此举作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通过专项治理自查,实现公司独立性显著增强、日常运作的规范程度明显改善、透明度明显提高、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治理水平广泛认同的目标。为达到上述目标,公司认真组织,以改进治理水平和增强透明度为主线,采取措施,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了治理专项自查活动。
首先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并抓好督促落实;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有关部门是自查项目分管事项的责任人,具体负责并切实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为总联络人,董事会办公室为活动专门机构,建立了联络人沟通机制。公司召开专项治理专门会议,畅通联络沟通渠道。同时将自查事项细化分解,做到自查到岗,责任到人。
其次,由董事会办公室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认真组织高管人员和有关部门学习《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证监会、云南证监局下发的上市公司专项治理自查活动通知,以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等,为开展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按照小组成员职责分工,根据自查项目,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深入查找自查事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计划,及时与云南证监局沟通。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现将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的历史沿革
1995年12月经云政办函[1995]120号并经云政复[1995]112号文批准,由昆明制药厂进行了整体改制,将其全部经营性资产作为股本投入,与昆明金鼎集团企业发展总公司、昆药职工持股会、昆明富亨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昆明八达实业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了昆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818万元,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公司属医药制造业,主要从事天然植物药的生产经营和外购药品的批发零售。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有蒿甲醚系列、三七系列、天麻素系列等药品。1996年,公司先后被云南省科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被国家科委认定为“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2000 年11 月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0] 149 号文批准,2000 年11 月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10.22 元/股,发行完成后于同年12 月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为了贯彻落实云发[2002]3号文件和云南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要充分利用云南的资源,像当年打造云烟产业一样,打造云南天然药品产业,把云药建成继烟草行业之后的一个大产业。选择好真正能够支持公司做大做强的战略合作伙伴,实现股权多元化和优势互补,加快公司壮大,促进云南医药产业的发展。公司引进了战略投资者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集团”),2002年8月31日,云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科耀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华立集团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托管协议书》,华立集团合计受让公司28,472,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98,180,000股的29.34%,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并于2004年7月30日以前分别完成了以上受让股份的股权过户手续。2006年3月,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二、公司治理的概况
公司通过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和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形成了公司股权的既相对集中而又有相应制衡的格局,这种适度集中的股权结构既可以减少决策摩擦,提高决策效率,又有制衡力量,从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防范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这种股权结构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夯实了基础,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
具体情况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并完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制定、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这些规则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范性文件的基本要求。
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能够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在会场的选择上尽可能地让更多的股东能够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
董事会与经营层有明确的权责边界,而且权责边界的设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权责到位但不越位。总裁的聘任由董事会协商聘任;经营管理层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机构的设置由总裁建议董事会批准;中级管理人员由总裁聘任。这样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班子既能充分行使经营自主权,同时又具有约束力;这种治理结构在很大程序上保证了公司经营思想的一致性和中长期规划的连续性,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可以通过管理团队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加以贯彻实施,避免了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任免成为股东之间控制与反控制的战场。
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人、职工、消费者等其它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 相对于控股股东,做到了“三分开、五独立”
1、业务方面: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人员方面:本公司在设立时就完成了人员与控股股东的分离,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实行独立运行。公司的劳动人事关系、社会保险体系均独立运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系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选举或聘任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况。
3、资产方面:公司和控股股东资产关系明晰,公司资产帐实相符,且由公司控制和使用,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本公司没有以其资产或信誉为控股股东的债务提供过担保,公司对其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其资产、资金被其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机构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采购、销售系统,独立的行政管理系统。公司的各职能机构与控股股东职能机构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生产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公司建立和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裁等机构,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三会”运作良好,各机构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它发起人,依法行使各自职权。从公司实际运作、日常经营情况看,本公司的组织结构较为高效完善,公司已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服务系统及配套设施,各部门已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5、财务方面:公司有独立的财务会计机构,建立有独立的会计预算、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纳税,独立运作。
公司严格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事项的经营决策均按照各项规则由公司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不存在控股股东控制公司经营决策的情况。
(三)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包括:1、对经营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价的各种规章制度;2、公司核算、审核、分析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的程序、步骤和方法等。能够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准确性提供有效的保证,能够确保公司经营及生产活动的高效、平稳运行,为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和完善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也会存在不足,公司将不断修改和完善内控制度,使之与公司发展相协调,这些制度也将在实际工作中得以有效的执行和实施。
(四)、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专家作用,促进公司科学决策。
公司4位独立董事分别是医药、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并担任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独立董事认真参加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分别从法律、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对公司的项目投资、收购兼并、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薪酬等各方面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专业性意见,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书,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都起了积极的作用。作为独立董事,他们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管人员的提名及其薪酬与考核、内部审计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公司都会事先与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进行沟通和咨询,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独立董事行使监督职能的主要体现形式为签署事前确认函、专项意见和独立意见书等,独立董事对上述重大决策发挥了监督咨询作用 。
(五)、监事会勤勉尽责,充分行使了监督职责。
监事会在日常工作中勤勉尽责,做到了将日常监督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抓重要工作,把握重点环节,以从决策的源头上规范为监督的侧重点,以实施过程监督为保证手段,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方式主要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监督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监督,具体包括: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董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按章办事、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公司经营班子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公司内审部门的审计确认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等。
监事会还对公司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议,并通过查阅相关原始资料,形成监事会的意见。对公司投资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的事项进行审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六)严格执行对高管人员的选择、考核、约束和激励机制。
公司建立并执行的高管人员的选择、考核、约束和激励机制,主要体现在1、选择机制:坚持业务素质过硬、思想品德良好的原则,按照公司法与本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激励机制和相关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绩效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加强高管人员工资收入管理,合理调节工资收入水平,规范工资性收入的分配方法,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管理团队建设及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采用年薪制,根据其所承担的责任确定其基本工资,根据其生产经营管理成果挂钩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实行由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结构。年薪由月固定工资、季绩效工资、年绩效工资及年超值奖金、年超额奖金五块构成。
(七)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自2003年12月29日,公司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全面启动,几年下来逐步采取并形成了以下的措施:
1、公司制定了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工作规范。明确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规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并负责检查考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落实、运行情况。监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是否按有关法律法规有效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完善公司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各项规定的原则和要求,制定了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公开披露信息。公司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要求,切实做好公开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在做好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增加主动性信息披露,不断扩大信息披露的范围,增加信息量,提高透明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3、公司认真做好投资者沟通接待工作。确保专人、专线接待,扩大投资者对公司的知情权和认同感。在做好日常投资者来电、来函和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中,接待人员热情、耐心地回答投资者的提问,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地向投资者提供信息。
4、公司充分利用公司的网站,在公司的网站上建立“投资者关系”栏目。使公司能充分运用网络建立起与投资者快速、方便、高效、低成本的沟通渠道。
通过上述积极有效的投资者管理活动将在公司建立起“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倡导理性投资,并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通过自查,我们认为,公司在治理中也有一些具有自已特色的做法,如:
1、公司股权的既相对集中而又有相应制衡的格局,这种适度集中的股权结构既可以减少决策摩擦,提高决策效率,又有制衡力量,从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防范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这种股权结构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夯实了基础,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
2、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独立董事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各位独立董事的专业和专长充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对《公司章程》予以修订,并相应建立健全了较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使公司的生产经营、资本运营、投资决策等,都能够做到有发可依,有章可循,促进了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公司一直充分尊重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的意见和建议,重大事项事先向他们征询、与他们充分沟通,获得了外脑的支持,使公司的重大决策避免了失误。
3、根据公司目前董事长和总裁情况,明确了公司董事长和总裁职责与权限的划分,制定了《董事长和总裁职责分工实施细则》在操作上,董事长和总裁的职责权限有了较为明确的分工。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经严格自查,我们认为,本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文件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实际运作中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公司治理比较规范,不存在重大的失误,主要存在有以下几点:
1、关于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机制的问题
目前,公司虽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但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政策的不断调整,公司内部管理体系需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完善和进一步加强,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中国资本市场和中国经济。
2、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需进一步加强
目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都具有很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但在日常的决策中,除必须经独立董事事前审核的事项外,一般情况都是董事会集体共同决策,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凸现。
3、新的形势下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目前,资本市场已进入全流通时代,与股权分置改革前相比,市场发生了质的变化,同时随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逐步解禁,市场将进一步扩容,而作为市场主体的上市公司,要面对广大股东和社会的有效监督,为此,需要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深入研究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创新,以适应新形势下的资本市场。
4、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随着新《公司法》、《证券法》、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更透明、更规范的上市公司治理是证券市场发展的趋势,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高管人员,在日新月异的资本市场上,履行职责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需加强和提高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资本层面的业务学习、业务培训工作;而作为上市公司的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以及规范运作方面的相关人员更要熟知各项规章制度,深刻吸取2006年公司以及公司全体董事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教训,不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整体工作质量。
5、因1995年股份制改制时,原昆明制药厂的土地资产没有注入到本公司,公司租赁云南昆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土地。公司地上资产和所使用的土地权属相分离,资产完整性存在瑕疵,员工的国有身份尚未改变。
6、关于公司专职董事长和总裁职责与权限分工,尚需未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7、新的ERP系统个性化模块的完善,为了提高公司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公司全新启用的浪潮ERP软件系统已经基本正常运作,但部分涉及到公司个性化的管理模块仍需完善。
8、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逐步妥善处理解决与华立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青蒿素产业等问题。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成立了何勤董事长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董事长全面负责并抓好督促落实;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有关部门是自查项目分管事项的责任人,具体负责并切实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为总联络人,董事会办公室为活动专门机构,建立了联络人沟通机制。公司召开专项治理专门会议,畅通联络沟通渠道。同时将自查事项细化分解,做到自查到岗,责任到人。
1、关于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机制的问题
整改措施:随着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公司要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重点是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包括监督约束机制、内部问责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一整套完整系统的公司治理机制体系,,并在合时的时机推出更为合理的激励制度,使公司治理有一个新的突破和飞跃。
整改时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年底前建立内部问责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完善离任审计制度。
责任人:公司董事长
2、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今后,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中,公司将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制定和完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工作进行指标化设置和管理,制定课题定期不定期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战略规划、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建议,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提升企业价值,为加强公司治理和发展做出贡献。
整改时间: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和完善
责任人:公司董事长
3、新的形势下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整改措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核心是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将严格执行《股票上市规则》和新修订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对信息披露报告义务人进行培训宣传,避免信息披露的不规范性,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拓宽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管理的透明度,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进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整改时间: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和完善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4、、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整改措施:加强董事、监事、其他高管及股东的培训工作,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高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充分利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优势,对公司进行培训。
整改时间:每半年进行一次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培训
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5、关于土地资产的不完整性以及员工身份置换问题
整改措施;公司将在云南证监局等各方面的指导帮助下,争取云南省国资委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尽早妥善解决公司改制时遗留的一些制约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历史问题,包括土地资产的不完整性和员工国有身份的置换工作。
整改时间:争取2007年底前有解决方案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
6、关于公司专职董事长和总裁职责与权限分工,尚未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
整改措施:公司自2006年12月16日实施专职董事长制度以来,在操作上,制定了《昆明制药集团专职董事长与总裁职责与权限分工》,董事长和总裁的职责权限有了明确的分工,仍尚未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整改时间:2007年底前提交董事会审议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
7、ERP系统的进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公司全新启用了浪潮的ERP软件系统,目前该系统运行正常。但部分个性化的管理模块仍需完善。2007年内,要求软件提供商解决目前所存在的不完善之处。
整改时间:持续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
8、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和青蒿素产业整合问题
关于关联交易。在青蒿素产业领域,公司和华立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存在历史形成的上下游供应关系,其关联交易是两个公司正常运营之必需。在医药流通领域,由于产品配货的需要,公司与华立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存在关联交易,这同样是保障医药流通企业正常运营所必要的,关联交易量在各公司的业务中均只占较小的比例且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开、透明操作。近几年,公司已经大幅度降低了关联交易的数量,今后,也将按照以上原则操作,杜绝利益输送行为的发生。
关于同业竞争。公司和华立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在青蒿素原料药和衍生物等产品上不存在同业竞争,基本上是上下游的关系。在青蒿素制剂方面,虽然昆药也推出了自己的复方产品,但与华立药业的复方产品在市场定位和市场布局方面并无直接冲突,更多的是产品互补的关系,没有形成直接的竞争。
关于青蒿素产业的整合。公司和华立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之间进行过多次探讨研究,由于其整合的技术难度较大,且各方面目前还没有统一意见。公司和公司大股东将在合适的时机,妥善、合理的解决好青蒿素产业的整合问题。
整改时间:持续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
为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欢迎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并提出整改建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叶峰
联系电话:0871-8324311
传真:0871-8324267
电子邮件地址:irm.kpc@holley.cn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kpc.com.cn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
邮政编码:650106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gszl@csrc.gov.cn
上海证券交易所 list22@secure.sse.com.cn
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main/disclosure/bulliten/gszlwjcy/
云南证监局 ynzjjssc@csrc.gov.cn
为了加强与广大投资者沟通和交流,征求广大投资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公司将于2007年8月16日下午1:00至3:00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公司治理的投资者交流会,届时公司的管理层将就公司的自查情况和整改措施和投资者交流。欢迎广大投资才参与。
特此公告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8日
附件1:《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