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拟于2007年8月13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11)3000万元,申购费为1000元。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8月8日
关于恢复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
基金申购及转换入业务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7年7月13日发布了《关于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及转换入业务的公告》,自2007年7月13日起暂不接受本基金申购和转换入业务申请。
应广大投资者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7年8月13日起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场内申购)和转换入业务(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基金代码:519011)。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详情: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1-38784858
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4、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机构的相关营业网点。
具体销售安排请以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解释为准。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8月8日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次分红预告
一、收益分配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3年8月22日合同生效,本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基金代码:519011。截止2007年8月7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769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将收益分配方案预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为:
向权益登记日在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实际分配金额以分红公告为准。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后,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元左右。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7年8月10日
2、红利分配日:2007年8月13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7年8月10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数。
4、分红公告日:2007年8月13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8月15日由注册登记人划入各销售机构。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2007年8月1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8月14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将确认无效,因此请需要变更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2007年8月10日之前,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2007年8月10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查询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三、咨询办法
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1-38784858
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4、 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机构的相关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