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第五届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7年8月7日上午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于2007年7月27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政先生主持。
因本公司银行债务太重,无力盘活本公司资产,无法促进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华种业”)、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界”)的股改工作,无法体现公司价值,为尽早减少本公司的银行债务,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相关资产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将本公司持有的部分或全部亚华种业、张家界法人股处置给与本公司或与本公司股东无关联的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将本公司持有的部分或全部亚华种业、张家界法人股处置给与本公司或与本公司股东无关联的战略投资者:
(1)参照市场定价原则:可参照在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或同一股权已有协议转让价进行。
(2) 司法变卖原则:若无市场定价或市场定价战略投资者无法接受情况下,董事会可在当地法院主持下,湖南省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进行变卖。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相关事宜详见《关于召开本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7日
证券简称:*ST嘉瑞 证券代码:000156 公告编号:2007-056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8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时,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本公司长沙总部会议室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2007年8月20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邀请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相关资产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参照市场定价原则或司法变卖原则将本公司持有的部分或全部亚华种业、张家界法人股处置给与本公司或与本公司股东无关联的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8月21日(星期二)至8月22日(星期三)的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湖南长沙望城坡西大门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匡畅、雷丹丹
电 话:(0731)--4314788
传 真:(0731)--4315151
2.会议费用: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对会议所列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单位盖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单位(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