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186,913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14日。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6年7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9%;其中,流通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7年8月7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承诺情况
股改时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公司将遵守法定承诺。
除此之外,成发集团还特别承诺(1)2006年-2008年连续三年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的分红预案,并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2)在本次股改完成后,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择机逐步向成发科技注入其拥有的优质资产及业务,以提高成发科技的业绩。
2、承诺履行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择机逐步注入优质资产及业务的承诺因公司正处于搬迁过程中,条件不成熟尚未实施),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份均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锁定、未上市交易。
三、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07年8月14日;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13,186,9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4%;
3、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六、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其他事项
1、公司限售股份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公司也不存在为前述股东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