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8月8日上午在公司技术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 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0人,代表公司股本133,636,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延江先生委托的代理人公司副董事长孔罗元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章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章顗女士:赞成票133,636,1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常州金牌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东方先生、祁栋先生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常州金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2007-20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7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2007年8月8日下午在公司技术中心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分别为:吴建平、章顗、卞陇,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经过认真审议,推选吴建平先生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从2007年8月8日至2008年6月30日。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8月8日
附:吴建平先生简历
吴建平,男,1954年12月出生,大专,高级政工师,历任常州林业机械厂团委副书记、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劳资人事科科长、组织人事处处长、厂办主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董事、监事、监事长、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