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07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0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召开会议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07年8月13日下午14:00(星期一)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07年8月13日(星期一)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股权登记日: 2007年8月6日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时使用以上两种方式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下列事项逐项表决)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
5、发行价格;
6、上市地点;
7、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8、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如何享有的方案;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三)《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下列事项逐项表决)
1、番禺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认股;
2、保定香江好天地置业有限公司90%股权认股;
3、成都香江家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认股;
4、天津市华运商贸物业有限公司20%股权认股;
5、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认股;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南方香江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六)《董事会讨论并预计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八)关于修订《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三、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详见附件一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
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3)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锦绣香江花园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1442
联系电话:020-34821006 联系传真:020-34821008
联系人: 朱兆龙 袁苏香
五、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0-34821006
3、联系传真:020-34821008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联系人:朱兆龙 袁苏香
特此通知。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八日
附件一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香江控股”流通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果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一个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3、如果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一个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三、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进行多次表决申报,对此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注:如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 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此决议案放弃表决, 则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1、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3、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4、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7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07-036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网上交流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充分了解本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相关情况,以及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推动专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更多地听取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本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本公司定于2007年8月13日(星期一)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www.cs.com.cn)举行“香江控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网上交流会。本次交流会将采取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中证网参与本次会议。届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将出席会议,与广大投资者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网上交流和沟通。现将交流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交流会分两个部分召开:
1. 2007年8月13日上午8:30-9:30召开“香江控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说明会”。
2. 2007年8月13日下午16:30-17:30召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说明会”。
二、此次网上说明会网络平台:http://www.cs.com.cn
三、联系人:朱兆龙 袁苏香
联系电话:020-34821006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62 股票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07—037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有媒体刊登了有关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涉及财务数据前后存在差异的报道。针对报道中所述公司于2007年7月24日发布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与公司2007年6月4日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两者的数据差异作了评论。本公司经过征询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鹏程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负责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特作如下说明:
1、关于“翡翠绿洲”项目第四期
媒体报道增城香江的“翡翠绿洲”项目可能出现了问题,并对香江控股收购增城香江的股权产生了质疑。实际情况是:(1)香江控股于2007年6月21日接到南方香江转来的主管部门批复,原定用于增城香江“翡翠绿洲”项目第四期开发的部分土地目前被主管部门暂定为公用设施配套用地,在调整土地用途前,暂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和建设。(2)“翡翠绿州”项目第四期的整体规划受到小范围的调整,在工程进度上可能有所变化,但不影响整个项目规划的容积率和以后的可开发建筑面积。
2、关于财务数据不一致的说明
财务数据差异的原因是会计政策变更造成的,《公告》和《重大资产重组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采用的为南方香江会计政策,《草案》和《香江控股2006年报》是重新按照香江控股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南方香江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公司房产完工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或其他结算通知书,收取售房款的30%以上(含30%)按合同金额确认收入。而本公司的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以公司房产完工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或其他结算通知书,取得了买方付款证明并办理了商品房移交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两者主要差异表现在是否取得商品房移交手续。具体说明如下:
(1)《草案》与《公告》中番禺锦江与增城香江财务数据差异的说明:《草案》中引述的财务数据为香江控股聘请的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香江控股的会计政策对其三年又一期的的报表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而发布《公告》时,本公司聘请的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尚未完成对拟注入番禺香江和增城香江的审计,《公告》中引述的财务数据为以前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南方香江会计政策出具的审计报告。两者之间的差异体现在重新审计的报告按照实际交楼时间重新在各年确认收入,从而影响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数据。
(2)2006年5月24日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郑东置业、洛阳香江、进贤香江、随州香江项目05年财务数据与2006年年报中公告05年财务数据差异说明:06年年报公布的该四家公司的财务数据是按照香江控股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多确认的收入,从而调减以前年度利润。根据资产置换相关协议,资产交割时,大股东南方香江已将此部分因追溯减少净资产的价值支付补价给本公司。以上追溯调整符合公司会计政策以及最大限度保护了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关于土地差异的说明
《公告》中所述“番禺锦江”未开发建筑面积为89万平方米,而在《草案》中所述“番禺锦江”未开发建筑面积为79.8万平方米,两者相差9.2万平方米。造成两次数据描述差异的原因:公司在2007年6月4日发布的《公告》中提及的“番禺锦江”未开发建筑面积为89万平方米,为总建筑面积,其中包括了9万多平方米的不可销售公用配套建筑面积,为避免投资者对数据的误解,《草案》只列示“番禺锦江”未开发可售建筑面积79.8万平方米。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