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 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此项规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7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上市后不再披露2007年半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石基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89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280万股,网上发行1,120万股,发行价格为21.5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7]125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石基信息”,股票代码“002153”;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120万股股票将于2007年8月13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8月13日
3、股票简称:石基信息
4、股票代码:002153
5、发行后总股本:5,6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4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李仲初、公司股东焦梅荣(李仲初之岳母)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其他股东业勤投资、陈国强、李殿坤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李仲初、李殿坤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向询价对象配售的280万股股票自本次社会公众股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12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Shiji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5,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仲初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号-A11层
邮政编码:100039
董事会秘书:郭明
电话:010-68249356
传真:010-68183776
电子邮箱:guoming@shijinet.com.cn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提供信息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未取得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安装计算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经许可的,经批准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本公司主要从事酒店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开发与销售、系统集成、技术支持与服务业务,是目前国内最主要的酒店信息管理系统全面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公司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石基数字酒店信息管理系统V2.0(软著登字第043738号)为国内高星级酒店所广泛采用。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基泰能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Talent This2000饭店管理系统V7.0(软著登字第052927号),在国内较低星级酒店拥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
所属行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2、持股情况说明
除上表所列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外,公司董事长李仲初通过其岳母焦梅荣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35.2万股,李仲初合计持有本公司3763.2万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67.20%。
三、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李仲初先生。
李仲初,中国公民,出生于1963年,本公司创始人及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84%的股份。198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空间物理系,获得理学学士学位,1987年获得原国家航天部第二研究院光电技术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工程师职称。李仲初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石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石基信息技术(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东总人数为8,146人。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1,400万股
2、发行价格:21.50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向询价对象配售的股票为280万股,有效申购为72,84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0.384404%,超额认购倍数为260.14倍。本次发行网上发行1,120万股,中签率为0.1258127702%,超额认购倍数为795倍。本次发行中,网下配售87股零股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认购。
4、募集资金总额:30,100万元
5、本次发行费用共1,683万元,每股发行费用1.20元,具体明细如下:
6、募集资金净额:28,417万元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7年8月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07)059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58元/股(以公司截至2006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1.01元/股(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7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其中,2007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6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0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市后本公司不再披露2007年半年度报告,2007年半年度的财务报表请参考本上市公告书附件。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公司2007年半年度主要会计数据(未经审计)及财务指标
注:1、每股净资产和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均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各期末股本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据、所有的每股收益指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数据均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2、2006年1-6月的每股收益(按发行前股本计算)和每股收益(按发行后股本计算)分别按本次发行前后股本计算。
二、公司2007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本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所有会计报表项目均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2、报告期公司净利润为3,188.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773.85万元,同比增长了32.05%,原因如下:
(1)公司正常业务增长带来的营业收入的增长,尤其是自行开发软件销售收入的增长;
(2)自行开发软件销售收入的增长相应带来的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增长,以及按新会计准则的规定用权责发生制确认了已申报但尚未收回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
(3)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杭州西软科技有限公司。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07年7月20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注册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点: 北京市金融街投资广场A座20层
保荐代表人:林郁松、巴震
项目主办人:郭熙敏
项目人员: 刘立新、周爽
电 话: 010-66211978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如下:
石基信息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表:
1、2007年6月30日及上年度期末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
2、2007年1-6月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式利润表
3、2007年1-6月的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资产)
编制单位: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编制单位: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利润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