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8月3日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8月9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沈永康先生因出差,特委托董事周娟英女士就本次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赵光鳌先生特委托独立董事朱良标先生就本次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傅建伟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将控股子公司股权进行挂牌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提出的 “瘦身强体、做强主业”的战略方针,为确保集中资源拓展黄酒主业,努力做强、做大、做优黄酒业,公司拟将所持有绍兴龙山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山氨纶”)的股权和绍兴龙盛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盛氨纶”)的股权出让。
绍兴龙山氨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由本公司和香港广盛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截止2007年6月30日,龙山氨纶实收资本为1560万美元,经营范围主要为氨纶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其中:本公司出资1170万美元, 占实收资本总额的75%;香港广盛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90万美元, 占实收资本总额的25%。绍兴龙盛氨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由本公司和香港广盛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截止2007年6月30日,龙盛氨纶实收资本为717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600万美元,占实收资本总额的83.682%,香港广盛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17万美元,占实收资本总额的16.318%。经营范围主要为生产、销售差别化氨纶纤维。香港广盛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目前,公司按照国资委有关文件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聘请了资产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对龙山氨纶和龙盛氨纶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依据评估结果最终确定挂牌交易价格。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龙山氨纶和龙盛氨纶两公司出具了2007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经审计,龙山氨纶截止2007年6月底总资产为38,027.70万元,总负债为26,271.32万元,净资产为11,756.38万元,200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2,206.15万元,净利润3,908.91万元。龙盛氨纶截止2007年6月底总资产为23,585.81万元,总负债为16,862.49万元,净资产为6,723.32万元,200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790.47万元,净利润788.77万元。
经评估,龙山氨纶截止2007年6月底净资产为123,413,998.49元,增值4.98%。龙盛氨纶截止2007年6月底净资产为 71,016,753.63元,增值5.63%。按实收资本的出资比例推算,本公司拥有龙山氨纶和龙盛氨纶的股东权益分别92,560,498.87元和59,428,239.77元,合计151,988,738.64元。根据国家关于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拟将上述两股权以不低于该权益的价格在绍兴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交易。
龙山氨纶和龙盛氨纶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绍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上述股权将于8月13日起在绍兴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挂牌法定时间为20个工作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股权出让需经股东大会批准。由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故需根据挂牌结果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对上述事项的进展,本公司将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披露相关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