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8月9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7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并于2007年8月2日进行了二次通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5人,代表股份 70,585,3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67,247,3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8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2人,代表股份3,338,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屠海令先生主持,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魏潜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如下决议进行了:
1、审议通过《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条件的议案》
同意票70,443,56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反对票107,6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弃权票34,175股, 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票69,516,637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反对票61,4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弃权票1,007,302股, 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
(2)发行方式
同意票69,368,692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反对票50,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弃权票1,166,147股, 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
(3)发行对象
同意票69,271,912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反对票68,5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弃权票1,244,977股, 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
(4) 发行数量
同意票69,317,057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反对票68,5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弃权票1,199,832股, 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
(5)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
同意票69,248,483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反对票69,3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弃权票1,267,606股, 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
(6)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同意票69,265,133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反对票44,8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弃权票1,275,406股, 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
(7)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票69,266,933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反对票43,8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弃权票1,274,606股, 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同意票69,241,483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反对票68,3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弃权票1,275,606股, 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票69,241,383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反对票43,8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弃权票1,300,156股, 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
3、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69,240,183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反对票43,8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弃权票1,301,356股, 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
4、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同意票69,227,41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反对票41,8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弃权票1,316,121股, 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票69,222,29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反对票29,6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弃权票1,333,449股, 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07年8月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律师见证情况:本次会议由地平线律师事务所魏潜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8月10日